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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要求:严打非法行医
http://www.fssos.com/   2007年4月26日15:9   新华网

 卫生部等七部门25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同时提出要将监督工作重心向农村、城乡接合部以及城市社区下沉。

    联合发出通知的七部门是: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通知要求,要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纳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通知提出,各部门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军队、武警的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中医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要加强与民政、工商、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加强案件移送,坚决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幌子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出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责任,对至今仍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中医药、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对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涉医科研等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要坚决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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