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ssos.com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欢迎您,今天是
 
类风湿关节炎


这里是风湿类风湿患者相互关爱的家园,对风湿病人来说,其他病友的经验和支持是极为有价值的。当您感到无助的时候,自助团体便提供一个非常必需的空间公开讨论信息和想法
家园首页 类风湿关节炎 骨质疏松症 高血压病 风湿药物 类风湿论坛 游客浏览 论坛帮助
大众健康
健康首页 健康新闻 天天3.15
焦点关注 政策法规 就医常识
健康互动 健康生活 健康百科

当前位置: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 健康快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将被撤销批准文号
http://www.fssos.com/   2005-6-2 9:14:21   新华网

药监局: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将被撤销批准文号 
     2005年5月17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16日在北京召开的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对篡改审批内容或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将坚决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郑筱萸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一是要依法做好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规范广告内容,严禁药品广告扩大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以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作证明的广告,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做广告。二是要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以及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发布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追究广告发布媒体的责任,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业务,直到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近年来,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违法发布率居高不下,群众对这种欺诈行为反映强烈。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6月至11月,部分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竟然高达95%。



版权所有及免责声明:
1、本站的内容包括原创和转载两种,凡是本站编辑或网友投稿发布后注明来源于“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的文章,版权归属本站,欢迎其他媒体在注明原始出版的前提下合法转载;
2、本站转载文章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医学知识,为网友提供公益性服务,如侵犯版权所有人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文章;
3、医学发展速度比网站内容更新要快,本站无法承诺所有信息都是最新的、最权威、真实可靠的,也不对信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站提供的医学知识只能为网友提供参考指导,并不能替代医生为大家治疗诊断,如果因此产生任何事故或纠纷,本站不承担责任。

焦点关注
本站风湿类风湿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医生诊断结果!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网站首页 | 康复论坛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6 - 2008 Fsso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7046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