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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确定七试点城市推行“按病收费”
http://www.fssos.com/   2004-9-6 10:41:32   河南报业网

  为了促进医院对患者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尽可能地降低患者的看病费用,国家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7个省(市)作为试点,推行按病种收费的方法。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是试点之一。关于按病种收费的具体实施方法,目前正在酝酿当中。

  据介绍,按病种收费,就是抛弃传统的将手术费、药费、检查费等相加,组成患者医疗费用的做法,而是按照有关分类标准,将疾病分成不同的类别,然后再根据不同地区物价水平、不同级别医院等相关因素,来确定一个地区治疗某种疾病的收费标准。按照病种来收费,医患双方一开始就非常清楚某一种疾病总的治疗费用,医院也就很难再变着法子多收钱了。为推广此种收费方法,国家卫生部近日在全国确定了7个试点省(市),除我省外,还有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青海省。

  如何将疾病分为不同的病种?在哪些医院、哪些病种中先推行这种收费方法?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在紧张酝酿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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