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w.fssos.com |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欢迎您,今天是
|
![]() |
|
|
| 家园首页 | 类风湿关节炎 | 骨质疏松症 | 高血压病 | 风湿药物 | 类风湿论坛 | 游客浏览 | 论坛帮助 |
|
|
|||||||||||||||||||||||||||||||||||||
当前位置: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 康复保健 >> 健康百科 >> 正文
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本月“公示”,未对考生身高作限制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
卫生部和人事部日前首次公布政府部门录用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从今日开始到8月31日,由两部委共同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公布实施。据悉,这也是政府录用公务员身体标准在全国首次统一。
记者昨日从卫生部了解到,试行期的《通用标准》共分22条,分别在心、脑、肺、肝、肾、胃、血压、血液等身体各个方面的公务员健康标准做出明确限定,以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维护用人部门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在22条《通用标准》中并未对考生的身高作出明确限定。
《通用标准》还特别强调,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为合格录用标准;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呈阳性,但肝功能正常者,也不能被任何用人部门拒录。
《通用标准》规定不能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病症
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等器质性心脏病者;
严重的低血压、高血压或血液病患者;
肺结核、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患者;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患者;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患者;
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克山病患者;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患者;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者;
严重慢性骨髓炎者,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患者;
反复发作或经检查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患者;
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患者;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
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
版权所有及免责声明:
1、本站的内容包括原创和转载两种,凡是本站编辑或网友投稿发布后注明来源于“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的文章,版权归属本站,欢迎其他媒体在注明原始出版的前提下合法转载;
2、本站转载文章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医学知识,为网友提供公益性服务,如侵犯版权所有人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文章;
3、医学发展速度比网站内容更新要快,本站无法承诺所有信息都是最新的、最权威、真实可靠的,也不对信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站提供的医学知识只能为网友提供参考指导,并不能替代医生为大家治疗诊断,如果因此产生任何事故或纠纷,本站不承担责任。
|
6、如何避免在求医中上当受骗? |
|
|
14、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策略 |
|
|
15、类风湿性关节炎能根治吗? |
| 本站风湿类风湿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医生诊断结果!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
| 网站首页 | 康复论坛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6 - 2008 Fsso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70462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