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w.fssos.com |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欢迎您,今天是
|
![]() |
|
|
| 家园首页 | 类风湿关节炎 | 骨质疏松症 | 高血压病 | 风湿药物 | 类风湿论坛 | 游客浏览 | 论坛帮助 |
|
|
|||||||||||||||||||||||||||||||||||||
当前位置: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 健康快讯 >> 天天3·15 >> 正文
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监测了15起典型药品违法广告,并从中分析出6种骗人招数,提醒消费者注意。
■声称治疗有特效。国家《药品管理法》、《广告法》明文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但绝大部分违法药品广告声称“对某某疾病治疗有特殊疗效”。
■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些疾病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肾炎、肝硬化等。但一些违法药品广告,打出“最新国家新药”、“填补国家空白的新发明”的幌子,引诱患者高价购买其产品。
■将广告包装成新闻。一些药品广告看似新闻报道,实则是没有广告标记的药品广告,其特点是在文后附有咨询电话或康复热线,并刊登经销该药品的药店名称、地址。
■专家推荐、患者说法。《广告法》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许多违法药品广告,往往就强调各种权威医疗机构强力推荐。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国家规定,只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核发药品批准文号后,才能称其为具有功能主治的药品,但一些食品及保健食品在广告中以药品形象出现,宣传能“有效治疗某某病症”。
■暗示不服某药就会得病。这类违法药品广告,往往用耸人听闻的标题及患病的比例、死亡率等数据,使读者产生联想,对号入座,然后强调该药品可以有效预防、治疗上述各种疾病,暗示不使用该药,会患某某疾病或使病情加重。
版权所有及免责声明:
1、本站的内容包括原创和转载两种,凡是本站编辑或网友投稿发布后注明来源于“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的文章,版权归属本站,欢迎其他媒体在注明原始出版的前提下合法转载;
2、本站转载文章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医学知识,为网友提供公益性服务,如侵犯版权所有人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文章;
3、医学发展速度比网站内容更新要快,本站无法承诺所有信息都是最新的、最权威、真实可靠的,也不对信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站提供的医学知识只能为网友提供参考指导,并不能替代医生为大家治疗诊断,如果因此产生任何事故或纠纷,本站不承担责任。
|
6、如何避免在求医中上当受骗? |
|
|
14、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策略 |
|
|
15、类风湿性关节炎能根治吗? |
| 本站风湿类风湿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医生诊断结果!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
| 网站首页 | 康复论坛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反馈留言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6 - 2008 Fsso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 风湿类风湿患者家园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70462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