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ssos.com/ 2004-11-25 15:44:58 三九健康网
类风湿性关节炎民间素有第二癌症之称,这是因为该病缠绵难愈,疼痛彻骨,两年致残率可高达50%。2001年国家科技部首次将类风湿的治疗列为“十五”攻关项目,迄今尚无特异性药物,尤其是止痛颇为棘手。1949年,亨奇大夫报告了用激素治疗类风湿获得卓越疗效,并为此获得了1950年诺贝尔医学奖。但是,长期临床医疗实践证明,尽管服用激素可使类风湿病人的病情获得很大程度的改善,但好景不长,病人继续用药疗效反而倒退,即使增大剂量也无济于事。在某种意义上说,有些病人长期服用激素所带来的好处,如症状减轻等,还抵不过药物毒副作用所带来的危害,如食欲亢进、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多毛症、紫癜、高血压、糖尿病及骨质疏松和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等。因此,长期滥用激素的后果,有时甚至比类风湿疾病本身更为严重。
皮质激素如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虽能抑制炎症,却不能根治炎症,更无法阻止关节损坏的进展。医生从X线片上发现,在用激素治疗期间,即使病人的症状和化验检查都有好转,但软骨和骨的破坏仍在加剧发展。因此,在治疗类风湿时,愈是经验丰富的医师,愈不愿以激素作为开始治疗的药物。临床上应用激素应有严格明确的指征,如病人为类风湿急性期或活动期,且全身症状严重,而其他药物治疗无效或有全身性血管炎、多脏器损害、眼损害及病情危重者,才考虑用激素治疗。而且要强调的是,病人的病情稳定后一定要逐步撤药,力争早日停药。
大约高达40%~60%的类风湿患者,曾经用过或正在用激素治疗,其中不少已导致对激素的依赖性或已出现激素的毒副作用。但病人若骤然停药不仅可出现反跳现象,使病情反复或加重,甚至还可导致撤药危象,即“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还应警惕的是,撤药危象也可发生于停药相当长时间之后,如遇感染、手术或其他应激情况可骤然发生,令人猝不及防。
如何避免出现反跳现象和撤药危象,从而平稳顺利地撤停激素呢?这就要针对病人具体情况,有计划地逐步减量直至撤除。减量和停药的指征是:病情已得到控制,对激素治疗无反应;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或出现机会感染而无法控制等。减量和停药的方法和程度,应根据患者不同的情况,使用激素时间长短、激素的种类、剂量大小、减量中的反应以及医生是否拥有减停激素的特殊替代措施等酌情掌握。对于短疗程应用激素者,当关节炎症状和体温基本消退后,可迅速停药。对中疗程使用2~3周以上者,可用递减法撤停激素。对长期大剂量应用激素者,撤停已相当困难,不可操之过急,若无有效的替代激素措施,可能需要数月、甚至1~2年才能完成撤停激素。我们治疗类风湿病,除采用散寒除湿、祛风通络的中药治疗外,还酌情辅以中药等替代激素的过渡措施,使许多长期滥用激素的疑难重症患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平稳撤停了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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