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资料表明,类风湿关节炎本身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然而母亲患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抗SSA阳性,可导致新生儿狼疮。约70%的类风湿关节炎妇女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3个月病情缓解。尽管如此,妊娠期间病情仍会出现波动,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病人,多在分娩后复发。因此,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妊娠时的关键是如何用药的问题。
对于非甾类抗炎药,妊娠前3个月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妊娠中期必要时可以使用。哺乳期间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布洛芬等。妊娠期间禁止使用细胞毒药物,如氨甲喋呤、环磷酰胺等,金制剂、青酶胺、雷公藤等也最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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